文章标题:深圳市采取七项措施保持建设监理业健康发展
文章作者:孙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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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深圳市针对建设监理业中出现的压价竞争、挂靠运作、地区垄断经营、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有关法规配套不健全、监理取费率低、业主与监理单位关系难协调等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制定了“立足深圳、依托香港、辐射内地、走向世界”的发展方向并采取七项具体措施:一是修改补充《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条例》,将其实施细则和监理合同备案制列入行政规章;二是建立和实施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制;三是建立和推行总监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必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四是对监理工程师实行资质管理,今年将出台《深圳市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卜五是建立一套比较系统的监理质量标准,以量化的标准来考评监理单位;六是启用新的《深圳市建设监理标准合同)和推广使用统一的监理用表;七是加大建设监理的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认同、支持,促进建设监理单位实现“四高”,即队伍高素质、服务高标准、监理高质量、企业高效益。